娱乐节目中的特别效果物料受《娱乐特别效果条例》(第560章)及其附属法例所规管,范围包括供应、使用、运送和贮存该等物料。 「文创产业发展处」辖下的电影服务统筹科特别效果牌照组专责对电影、电视、广告片制作及演唱会、舞台、主题公园表演中使用的特别效果物料作出规管,以及签发燃放特别效果物料许可证,让业界可以在合适的环境下制造特别效果,使各式各样的娱乐项目和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