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今日(四月十六日)欢迎中央相关部委同意推出五项放宽措施,进一步便利香港电影及电影从业员进入内地市场。
该五项放宽措施分别是:
(一) 香港人士参与内地电影业制作不作数量限制;
(二) 对内地与香港合拍片在演员比例及内地元素上不作限制;
(三) 取消收取内地与香港合拍片立项申报费用;
(四) 香港电影及电影人可报名参评内地电影奬项;及
(五) 香港电影企业在港澳地区及海外发行推广优秀内地电影和合拍片可申请奬励。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说:「这是自《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及相关补充协议实施以来,内地当局再次为香港电影业界提供的进一步开放措施。有关措施落实后,将有助进一步提高内地与香港合拍片的灵活性和减低成本、鼓励香港电影业界更积极参与内地电影和合拍片的制作和推广、提高港产片在内地的知名度和认受性,以及为本港业界提供更多在内地发展的机遇,推动两地电影业共同发展。」
他说:「香港电影业人才济济,灵活变通,具有国际视野,内地庞大的市场正正为香港电影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空间。我希望业界善用措施,发挥固有优势,开拓内地以及海外的市场,进一步推广『香港电影』品牌。」
邱腾华说,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将与中央相关部委跟进细节,以期可尽快落实有关措施。
他表示,特区政府锐意促进创意产业包括电影业的发展。行政长官于去年公布的《2018年施政报告》中建议向「电影发展基金」注资十亿元,从人才培训、提升港产片制作、拓展市场及拓展观众群四大方向推动电影业发展,包括优化「首部剧情电影计划」和「电影制作融资计划」的资助范围。政府亦就业界提出进一步放宽与内地合拍片及港产片进入内地市场的诉求,多次与中央相关部委磋商,争取支持。
放宽措施的详情载于附件(只有中文)。
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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