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复∶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一七年《施政报告》中表示:「政府会在今年起组织『一带一路』推广团,到伊朗、印尼、马来西亚、印度等有潜力的国家,吸引电影界来港进行后期制作和外景及协拍工作」。有旅游业人士指出,外地电影和电视剧集及节目(影视作品)制作人来港取景,有助于向外地观众推广香港的景色,吸引他们来港旅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年每年来港取景的外地影视作品的详情,包括(i)作品名称、(ii)产地、(iii)发行/播放国家/地区,以及(iv)观众/收视人次(以表列出);
(二)当局向第(一)项提及的影视作品的制作人提供了哪些协助,以及所涉公帑开支为何;
(三)鉴于近年一些受欢迎影视作品在台湾、南韩及新西兰取景的地点已发展为旅游景点,当局有否研究该等例子的成功元素,并主动与有关国家/地区的当局交流以汲取经验,从而加强香港在这方面的工作;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当局有否制订未来三年的具体工作计划,吸引更多外地的影视作品制作人来港取景,藉此推广香港旅游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一向重视旅游推广工作,并透过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利用不同途径,例如电视和数码媒体、社交平台及公关宣传等,推广香港多元化的旅游特色及体验。旅发局一直积极邀请国际性和区域性的电视频道、客源市场的主要电视台来港拍摄,同时亦有为来港取景的电影提供协助,以透过电视媒体和电影的庞大接触面,为香港争取更多国际曝光,较近期的例子有刚在三月在香港上映的《攻壳机动队》(Ghost in the Shell)。同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的「创意香港」办公室,亦为外地影视作品摄制队提供支援服务。
就姚思荣议员问题的各个部分,现答复如下:
(一)及(二)旅发局通常会按制作单位的需要,提供不同形式的支援,例如就拍摄内容和地点提供建议;与场地营运商联络,协助制作团队申请拍摄准许证;以及为有需要的电视制作团队安排在港的住宿及交通等。旅发局邀请传媒机构或制作公司来港拍摄,以及提供所需支援的工作,由旅发局总办事处和海外办事处共同执行,旅发局并未有细分这方面的工作所涉及的开支。
同时,「创意香港」亦向外地影视作品摄制队提供支援服务,包括向摄制队提供拍摄场地的资料和建议、安排摄制队到场地勘察、为摄制队申请拍摄所需的批准或许可证,以及就封闭行车线/道路、停泊车辆以供拍摄等事宜,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协调。支援在本港进行外景拍摄是「创意香港」恒常工作的一部分,所涉及的开支主要为有关人员的薪酬,已纳入商经局通讯及创意产业科的整体开支中。
过去五年曾获旅发局支援以及透过「创意香港」的支援服务来港取景拍摄的外地影视作品,详情分别载于附件一及附件二。由于各电视台计算接触观众数目的方法不尽相同,加上有关电影公司并无向旅发局及「创意香港」提供有关电影的票房数字,故旅发局及「创意香港」未能提供各电视节目或电影所接触人次及票房的具体数据。
(三)及(四)我们知悉外地有透过电视及电影推广旅游,而旅发局亦一直积极推行这方面的工作。为获得更佳的推广效益,旅发局近年主要邀请能够复盖多个客源巿场的区域性电视频道来港拍摄,藉以推广香港的多元精彩体验。旅发局会因应不同客源市场的媒体发展趋势及当地消费者的喜好,策略性邀请于客源巿场广受欢迎的电视节目来港取景,当中涵盖了不同类型的节目。举例来说,由于「真人骚」节目于内地和韩国广受欢迎,针对这两个客源市场,旅发局主要邀请当地的「真人骚」节目来港拍摄。在台湾,则主要邀请旅游节目、饮食节目和电视剧来港拍摄。针对印度市场方面,旅发局亦曾邀请当地受欢迎的电视连续剧来港取景,当中展现香港多元化的旅游特色。
旅发局除了利用电视媒体和电影在港取景让香港获得更多国际曝光,亦为旅游业争取商机。例如:旅发局于二○一五年与内地电影《港囧》合作,联同电影公司、本地景点及旅行社,推出包含电影取景地点的香港特色行程。另外,旅发局亦透过「新旅游产品发展及经费资助计划」,与本地旅游业界合作,推广以电影为主题的崭新旅游产品,由资深影评人及土生土长影迷充当向导,带领旅客参观多部港产粤语电影的拍摄场景。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旅发局会继续争取更多电视节目或制作公司来港拍摄。其中,美国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PBS)的旅游节目在二○一七年二月来港取景,至于Discovery TLC的电视节目今年稍后亦将来港拍摄。旅发局会继续积极游说国际性和区域性的电视频道来港取景,并为来港取景的电影提供协助,透过影视媒体,向全球观众推介香港多元化的吸引力。
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