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国谦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旅游业是香港四大经济支柱之一,占本地生产总值百分之五,而且提供约二十七万个职位。然而,在环球经济不景气及其他外围因素的影响下,去年整体访港旅客人数录得近五千九百三十一万人次,按年下跌百分之二点五。虽然今年「五一黄金周」首两日内地旅客入境人次按年上升百分之十,但内地旅行团的数目据报却只及去年同期的一半。另一方面,据报一套南韩制作的电视剧《太阳的后裔》在亚洲各地掀起热潮,单单版权收入已超过五千万港元。南韩政府更把该电视剧取景地点塑造为旅游景点,让其他国家的人民加深认识南韩和吸引海外游客。关於藉电视剧及电影推动香港的旅游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鼓励本地制作人制作具质素的电视剧或电影,并到本地风景优美的地点(例如西贡、大浪西湾等)取景,透过在外地播放该等作品以收宣传有关旅游景点之效;若会,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研究如何发挥香港电视业及电影业与旅游业的协同效应,以开拓新经济产业;若会,详情及落实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向重视旅游推广工作,并透过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利用不同途径,例如电视和数码媒体、社交平台及公关宣传等,推广香港多元化的旅游特色及体验。旅发局近年积极邀请国际性和区域性的电视频道及各地著名电视节目来港取景,当中包括香港的旅游景点及自然景致。此外,旅发局亦利用客源蒥场当地的电影或电视节目进行宣传,例如邀请印度及马来西亚受欢迎电视剧来港拍摄,以及去年与内地电影《港狮》合作,联同电影公司、本地景点及旅行社,推出包含电影取景地点的香港特色行程。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根据四项策略促进电影业的发展。该四项策略分别为鼓励增加港产片制作量、培育电影制作人才、鼓励学生和青年观赏电影以拓展观众群,以及宣传和推广「香港电影」品牌。「电影发展基金」向制作费不超过二千五百万元的中小型电影提供最多六百万元的制作融资。政府亦已於二○一五年十一月起推出全新的「电影制作资助计划」,向制作费不超过一千万元的电影提供最多二百万元的现金资助。政府会继续推行「首部剧情电影计划」,透过比赛选出优秀的新晋电影导演,并全数资助他们以商业模式制作首部剧情电影。
政府一贯的广播政策目标,是让市民有更多节目选择,鼓励投资者投资广播业并推陈出新,促进公平和有效的竞争,从而强化香港作为区内的广播枢纽的地位。政府尊重电视节目和电影的创作自由,不会干涉有关制作的取景地点。然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的「创意香港」支持香港作为理想的外景拍摄地点,向电视和电影摄制队提供一站式支援外景拍摄服务,包括向摄制队提供拍摄场地的建议及相关资料、安排摄制队到场地勘察、为摄制队获取拍摄所需的批准或许可证,以及就封闭行车线/道路、停泊车辆以供拍摄等事宜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协调。「创意香港」在二○一五年成功地处理了五百一十三宗外景拍摄申请。四百零六宗本地制作的申请中,电视和电影制作共占三百一十八宗。一百零七宗海外制作的申请中,电视和电影制作共占七十五宗。「创意香港」也和广东省和澳门有关当局合作,发展及推广包括香港在内的珠三角地区的外景拍摄及电影制作服务,藉以吸引海外摄制队在区内拍摄电影,鼓励在香港进行电影摄制、后期制作及其他相关活动。协助及吸引海外摄制队在香港取景,可让海外观众对香港留下深刻印象,我们相信这对香港的电影业及旅游业具有正面作用。
此外,旅发局一直有借助本港电影及电视剧集,推广香港多元化的旅游体验。例如,旅发局与本地旅游业界合作,透过「新旅游产品发展及经费资助计划」,推广以电影为主题的崭新旅游产品,由资深影评人及土生土长影迷充当向导,带领旅客参观多部港产粤语电影的拍摄场景。政府会继续支持旅发局在这方面的推广工作。
2016年5月11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