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六日)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答覆:
问题:
文化及创意产业的经济贡献占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由二○○五年的百分之3.8上升至二○一二年的百分之4.9,而该等产业同期的就业人数,由占总就业人口的百分之5.1上升至百分之5.5。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文化及创意产业是香港的新兴支柱产业,但碍於土地供应紧张,该等产业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发展受到严重制约。行政长官去年十月回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会考虑在落马洲河套地区(河套区)发展创意产业。关於提供土地以供文化及创意产业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河套区的规划工作进度为何;预计文化及创意产业能如何受惠於该区的发展;当局有没有就该等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进行评估;如有,将如何满足有关的土地需求;如没有,原因为何;
(二)有没有考虑加强与内地部门合作,在配套完善的前提下,租借内地地方,设立以香港管理为本的新兴产业园区,以带动香港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及
(三)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谘询委员会自去年十月成立以来,有没有讨论如何促进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如有,详情为何;如没有,原因为何;鉴於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南沙兴建影视城,该委员会有否就该建议进行讨论;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马逢国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推广创意产业的发展,创意产业涵盖广告、建筑、设计、数码娱乐、电影、音乐、出版及印刷、电视等。民政事务局支持香港艺术及文化的发展,包括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学艺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负责的创意产业涵盖不同行业,业务性质和规模各有不同。从事创意产业的企业主要为中小型企业或以自雇形式经营,除了电视台及制片厂等少数企业需要较大片土地外,创意企业主要分布於不同地区的商业及工业楼宇内,因此创意产业对办公设施及经营处所的需求主要反映在本港对商业及工业楼宇的整体需求之内,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没有特别就创意产业的土地需求进行评估。
为了发展创意产业社群,政府及相关机构为个别创意界别提供办公设施和相关的配套支援。数码港和创新中心分别出租工作空间予数码娱乐及设计业企业,该两个创意产业社群亦同时设有支援新成立公司的培育计划。此外,由政府拨款活化的荷李活道前已婚警察宿舍(元创方)将於今年上半年启用,届时会为百多间从事创意产业的企业及人士提供工作室。
在艺术及文化的发展上,民政事务局透过发展优质艺术节目、拓展观众、加强艺术教育,支援艺术人才的培育以及文化交流,致力强化文化软件。民政事务局透过直接拨款以及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和艺能发展资助计划的资助,向中小型艺团、主要艺团,和个人艺术工作者提供资助。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亦邀请艺团和艺术工作者参与该署举办的节目及展览,并提供包括表演场地、博物馆、视觉艺术中心及公共图书馆服务等文化设施。民政事务局也资助为艺团和艺术工作者提供艺术创作空间的项目,例如由赛马会创意艺术中心及艺发局推行的相关项目。
政府会在规划新发展区的土地用途时,考虑创意产业的需要。马逢国议员提及的落马洲河套地区是其中一个例子。「落马州河套地区发展规划及工程研究」的最终建议已於二○一三年七月公布。根据该研究的「建议发展大纲图」,河套地区发展是以高等教育为主,辅以高新科技研发及文化创意产业用途。建议用途主要考虑到善用港深边界区的地理优势,凝聚知识、科技、创意人才,透过拟议发展以促进两地知识和科技交流。其中高新科技研发及文化创意产业用途占地约8.6公顷,提供最高411 000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两种用途可视乎日后市场需要灵活调配及互换,以期保持土地的使用弹性。下一步的工作是为河套地区发展制定法定分区计划大纲图及进行详细工程设计。部分前期工程可望尽快展开,以便随后进行土地平整及在用地上进行建筑工程,让部分设施可尽早投入服务。
此外,九龙东正转型为本港另一个核心商业区,支持香港长远的经济发展。发展局会善用九龙东转型的机遇,寻找空间支持文化及创意产业的发展,例如将观塘绕道下的空间用作文化艺术及创意产业用途。
香港的市场高度开放,有高水平的商业支援服务,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奉行法治,资讯自由流通,为创意产业企业提供理想的营商平台。政府致力在香港缔造有利创意产业发展的环境,并无计划在内地设立为香港创意产业而设的产业园区。
(三)「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谘询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是就加强香港与内地在经济贸易及相关范畴合作事宜,向特区政府提供建议;具体讨论课题由委员会决定。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并未就如何促进香港文化及创意产业之发展或在南沙兴建影视城作讨论。
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