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發展局將於明日(三月三十一日)推出優化電影發展基金運作的措施,並由即日起開始接受根據新措施而提出的電影製作融資申請。
這些新措施包括:
- 把獲得基金融資的電影計劃預算製作費上限,由1,2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
- 把融資比率上限,由預算製作費的30%提高至35%,而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可把融資比率上限提高至40%;
- 把申請人、影片導演或監製過去10年內曾拍兩部影片的10年期限規定取消;
- 改善申請表格的版面設計,以方便申請人填寫;及
- 申請人可於電影上映5年後向政府購回影片版權。
電影發展局主席蘇澤光說:「我們在推出這些措施時已參考了業界的意見和基金運作的經驗,務求令基金更切合業界需要,更方便申請人。」
他續說:「我們鼓勵中小型電影的製作人充分利用基金提供的融資,製作更多不同類型的高質素電影,協助培育人才,從而推動本地電影業的長遠發展。」
基金的申請表格及指引載於電影發展局網頁 (www.fdc.gov.hk/tc/services/services2.htm)。
電影發展基金電影製作融資計劃自二○○七年十月推出以來,共接獲23項申請,並批出其中14項,撥款共約3,877萬元。
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